《晏子逐高缭》是记载于《晏子春秋》上的一篇历史故事,我们今天从企业试用期员工辞退的角度去解读一下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宰相——晏婴,后人也把他称为晏子,因为他为齐国的强大做出了非常突出的贡献。而故事的配角,高缭,只是晏子的一名下属官员。他在晏子手下干了三年,虽然没有什么功劳,但也没犯什么错误。
可突然有一天,晏子把高缭给开除了。晏子的左右非常惊讶,他们对晏子说道:“高缭跟了您三年,从未犯错。您本应该奖赏他,给他相应的爵位,可您却把他给辞了,您这样做符合道义吗?”
晏子回答道:“我是一个卑微的人。通过各方支持来辅助才能稳固,才能立国。现在高缭这个人侍奉了我三年,却从来没有纠正过我的错误,这就是我辞退他的原因。”
这个故事讲到这里就完了。很多人在解读这个故事的时候,都说晏子赏罚分明,唯才是用;或者说他是个优秀的领导,不只是想听好话,而且也要听到批评的声音等等。
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故事,可能会有别的搞笑解读。晏子开除高缭,给出的理由是他从来没有纠正过我的错误,按现在的理解就是没有履行岗位的职责,达不到岗位的要求。这很有点像现在的企业老板在辞退员工时,找不到什么好的理由,就说员工你不符合这个岗位的要求。
特别是对那些处于试用期的员工来讲更是如此。他们本以为可以如期转正,增加工资,结果企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这些员工辞退,打的如意算盘其实就是想用低廉的工资来使用劳动力。幸亏,我们现代社会有《劳动合同法》保护我们的劳动者。
企业如果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想合法地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员工已经知晓岗位的录用条件;2.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情形。这都需要企业举出证据进行证实。
如果以上两个条件不能同时达到,企业就形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的。
可我们故事中的高缭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在被晏子“试用”了三年之后,就以“工作没达到要求”给开除了。可在这三年的时间中,晏子有告诉过高缭你的录用条件,你的岗位职责就是要指出晏子的缺点,纠正晏子的错误吗?显然是没有的。
三年时间过去了,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怜的高缭还满心欢喜的以为自己可以“转正”获得爵位,哪曾想得到的结果却是滚蛋。晏子的做法,按照现在的《劳动合同法》来看,就是构成了“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给高缭赔偿金加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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