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说到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些企业就纷纷摇头,表示它们不愿意这样做。可为什么这些企业不愿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主要原因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存在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这一法定形式。这样一来,企业若想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就很麻烦,稍有不慎,可能就会变成违反解除,那么企业就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如果员工工作年限越长,这个赔偿金的数额就会越大。
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可以减少人力支出。同时,企业为了不让员工认为自己进了“保险箱”,也不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的企业曾与员工签订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发现有的员工工作积极性不仅没有提高,反而出现迟到早退等现象。
在不严重违纪的情况下哪怕员工不努力工作,劳动合同也必须存续。这不仅增加了企业成本,而且还会影响团队其他员工的工作热情。
综合以上考虑,一些企业就采取辞退工作即将满10年的员工然后再让其重新入职,或为派遣员工频换派遣公司使固定期限合同签订次数不足两次,甚至强迫员工签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等方式来“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际上,无固定期限并非没有终止时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一样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两倍的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第十九条就规定了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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