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会有一个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企业是需要支付病假工资的。可是如果患病的员工还处于试用期之中,企业需要支付病假工资吗?

有的企业会予以拒绝,给出的理由是试用期的员工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企业没有为其办理医保,企业不会分担医疗费用,也不会支付病假工资。
那么企业的这种做法对不对呢?
专业人士认为企业这样的做法明显违法了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另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因此,就算是还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因病住院,企业仍然是需要为其支付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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