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年休假
今天在群中,和一些HR朋友就一个问题产生了分歧。问题的起因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第五条的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在这个条款中,有一个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的折算。这个剩余日历天数究竟指的是工作日天数,还是包括了所有的日历牌上的天数也就是把休息日和节假日都算进去。
有的朋友说:这里明显写的是日历天数,就应该把所以的日期都算进去,节假日也不能除外。
而另一些朋友则认为这个年休假本来就是国家强制企业给予员工的福利,是基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所给予的,应该只算工作日的天数。
有一些眼尖的hr认为,你们别争了,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那个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公式中,用的分母是365,这明显就表明剩余日历天数应该是把所有的天数都计算进去。
大家争论,意见不一致。最后小编咨询了一位法律专业人士后了解到这个剩余日历天数确实是指的所有天数,要把休息日和节假日统统算进去。
总算,关于这个问题水落石出了,虽然只是一个很小的问题,但也体现出了一些细节,我们稍微含糊一点可能就会导致出错,所以凡事不能想当然,问题再小也要搞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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