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产假
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后的相关法规就生育、养育等方面作出新规定。
据悉,修改后的条例施行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可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依条例规定再增加60天,产假将达158天。新修改的条例还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假期,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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