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上兢兢业业,突然收到不合理调岗通知,可以拒绝吗?拒绝调岗后又被公司辞退,这合法吗?且看下面的劳动纠纷案例分享。
【案例详情】
2019年9月,王女士进入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女士在公司内担任产品经理一职。
2021年2月,该科技公司未与王女士商量,在工资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直接将她的工作岗位调整为设计师岗位。王女士当即予以拒绝,不同意调岗,要求公司继续安排原岗位相关工作任务。但公司未接受王女士的诉求,并先后十多次向王女士下达了有关设计师岗位的工作任务。
由于王女士不服从公司的调岗安排以及未能完成新岗位的工作任务指令,该科技公司对王女士作出了数次警告处分,王女士也针对每次警告及时提出了申诉意见。1个月后,该科技公司以王女士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领导安排及不配合公司内务调整,屡次警告仍拒不改正,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等为由,单方面解除与王女士的劳动关系。
王女士不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仲裁委予以支持,该科技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无需支付王女士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该科技公司未经与王女士协商一致,直接单方面调整她的工作岗位,后又单方面解除与王女士的劳动合同,应承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的举证责任。该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王女士擅长设计师岗位或者设计师岗位有利于王女士的职业发展,在原产品经理岗位尚存在且王女士一再要求继续回到原工作岗位工作的情况下,该科技公司仍作出解除与王女士劳动关系的决定,构成了违法解除,因此应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该科技公司应支付王女士经济赔偿金24000元。该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院,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作出后,该科技公司及时支付了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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