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高温津贴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北京市从6月至8月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因此,用人单位如有露天高温作业的工作岗位应将高温津贴纳入到员工该月的工资总额中,如未及时发放,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高温津贴问题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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