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在人资群中提问:休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
换句话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于产假期间届满,女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应顺延至哺乳期满。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视为其正常提供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补足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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