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新员工入职培训
现在的企业都会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企业会发生一些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我们通过下面几个问题的解答,帮助大家了解在入职培训环节中常见的一些劳动权益问题,希望能给朋友们带来帮助。

Q:培训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合法吗?
A:先来看一个案例,小华按照公司要求,在入职后参加了为期两周的岗前培训,小华在上班期间因厂房机器故障导致受伤,公司以其仍处于培训阶段,尚未建立劳动关系为由,未给小华缴纳社保,也拒绝为其申请认定工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本案中,小华虽然在参加岗前培训,但其已完成入职手续,而培训是以使用劳动者在其岗位上工作为目的,劳动者接受培训也是为了达到从事公司岗位工作的要求。因此,培训属于公司整体经营业务的组成部分。而从管理与被管理的角度出发,劳动者在入职培训阶段,体现出经济上的依附、组织上从属的关系。综上,入职培训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保,帮助劳动者申请认定工伤。
Q:入职培训期间能不发工资吗?
A:不合法。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使处于入职培训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Q:入职培训后,提前离职需要承担高额违约金?
A:具体要看是否满足约定服务期的条件,约定服务期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1.劳动者参与了用人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所谓专业技术培训,与岗前培训、安全生产培训、职业道德培训等培训不同,是用人单位为提高劳动者特定技能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如职业技能提升,包括外语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证培训、工艺技术提升等;学历提升,包括各类院校及培训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证书、结业证书等;出国深造,受公司委派出国研修专业技能等。
2.用人单位因此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如果公司只是对职工进行了普通入岗培训,是不能约定服务期的,自然也不能主张提前离职的违约金。
Q:入职培训需要提交押金、身份证原件?要求支付高额培训费?
A: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来源:南方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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