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办理入职是一件比较烦锁的事情,其中涉及的事情很多,一旦出错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我们的HR要尽量去完善入职办理的流程,规避期间可能会发生的各个风险隐惠。
风险隐患一:员工的健康情况审查缺失
很多的企业对员工健康情况审查还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将其认为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殊不知,员工的健康情况审查如果不到位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1、一些特殊行业要求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例如食品、餐厅以及卫生行业,除了基本的检查之外,每位员工还需要持健康证上岗。如果企业聘用没有健康证的员工上岗,那么可能会触犯相关法律。
2、如果企业没有对新员工进行健康审查而招聘入职,在后期的工作中发现员工患有疾病或职业病,在医疗期间,企业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否则公司不能以身体问题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等员工医疗期满之后,证明其不能再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看出相关法律对企业的限制很多,所以如果企业不能在入职之初规避这种情况的发生,那么后期将承担巨大的经济成本。
3、相关法律对职工的职业病有明确的规定,企业需要依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最后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上一份工作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但如果该企业不能证明是先前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难么最后的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新员工入职前的健康体检是有必要的,企业不要一时为节省体检费用,而让员工尽快入职。这样的决定会让企业处于风险中。
风险隐患二:员工关系状态审查缺失
一般情况下,新员工入职需要提供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公司对此并没有强行要求,这就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风险隐患。
对此,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为了规避这一隐患,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企业在招聘新员工时,要求员工携带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对于不能提交离职证明的员工,先延缓其入职时间,等人事部门做好相关背景调查,确认其离职情况下再办理员工的入职。另外,为了保障企业的权益,还可以同新员工签署协议,承诺员工没有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员工隐满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事实,对此造成的后果员工将自行承担,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风险隐患三:员工的竞业协议核实缺失
有的员工实际上签有竞业限制协议,尤其是核心技术员工,他们通常掌握公司的一些商业机密,但在应聘的过程中却隐满了这一事实。如果企业对这方面没有核实审查的意识,就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
对于这一类的员工,企业要慎用。如果企业不加以核实确认就直接聘用,上一家企业有可能提出该员工泄露了其商业秘密并给其造成了损失,可能会将员工与新企业一起告上法庭。
所以HR在招聘之初就应对员工询问,必要时还要联系原单位进行确认,并制作书面确认文件。尤其是一些核心技术类、知识类的重要岗位员工。
当然,如果员工与上一家企业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但本单位不在限制竞争公司范围内,则不影响员工的招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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