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HR劳动争议相关问题:企业需要向产假期间女职工发放绩效工资吗?我们将以案例来说明。
苏晓是A公司的职工,A公司并未给苏晓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苏晓的月工资为8500元,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6000元+绩效工资2500元。
2022年5月25日苏晓开始休产假,产假期间,公司按照6000元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苏晓认为公司应按照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补足产假期间的工资差额,而A公司认为苏晓产假期间并未实际提供劳动,产假期间绩效为零,因此无需支付绩效工资。
A公司需要向小红补足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吗?
律师说法:劳动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上述案例中,A公司因未依法为苏晓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而导致苏晓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A公司负责发放产假工资。苏晓休产假前月工资标准为8500元,虽然其中的2500元为绩效工资,但是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提供的一种法定福利待遇,并非以劳动者提供劳动对价为前提条件。
A公司以月工资6000元的标准支付苏晓产假期间工资的行为实际是降低了工资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A公司应依法向苏晓补足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推荐掌握更多hr的政策法规: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