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为朋友分享一起简单的违法解除案例,用来提醒广大朋友一定要管理规范,要遵守各项劳动法规,否则只会造成自己的损失。
【案例详情】
2019年12月,张三通过朋友介绍入职一家电商公司,从事网店售前售后客服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张三入职后,根据该公司要求通过钉钉APP考勤打卡记录,接受管理。李四(化姓)作为管理人员通过微信及微信工作群向包括张三在内的员工发布工作及休息信息。
张三工作期间,该公司通过李四个人的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向张三发放工资。
工作两年多以后,该公司通过微信通知将张三辞退。张三认为,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该公司辩称,张三并非公司职工,公司与张三之间系业务分包关系。而张三系由李四个人雇佣。张三将该公司诉至当地法院。
【法官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张三在该公司从事网店销售的售前、售后服务工作,该公司作为电子商务的经营公司,网店的日常客服咨询、网店销售、售后协助、订单管理协助、顾客问题记录应系其公司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张三工作期间是以该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故应当认定张三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张三主张该公司通过微信通知将其辞退,并提交了其与李四微信聊天记录,李四对辞退张三的事实未予以否认。该公司并未与张三就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达成协议,现该公司向张三作出辞退通知的行为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张三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收入标准,该公司应向张三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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