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离职证明
大家知道,离职证明是员工接受公司录用后正式报到所要提供的必备材料。该材料能够证明员工与原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同时还能证明员工在原企业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经历以及离职原因等。但是,万一应聘人员无法提高离职材料,而且该人还是企业急需的,那该怎么办呢?且看下面的案例内容及相应的分析。

【案例背景】
武汉光谷某高新技术企业招聘一名资深技术工程师,经过人力资源部和技术部门的面试,双方一致认定候选人陈先生是最佳人选。于是,人力资源部和陈先生沟通了入职的工资,职位,报到时间等。
7月31日,陈先生如约报到。在提供相关资料的时候,陈先生无法提供重要的材料——离职证明。用人部门王经理认为,现在人手紧张,应该尽快让陈先生到岗。没有离职证明,也没有什么关系。
可是人力资源部郝经理却担心,这样做可能会引起用工风险,但是这个岗位的人目前确实不好招。谢、郝两人还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后来人力资源部了解到,陈先生上家公司因为不想他离职,所以一直没有开具离职证明。请结合本案例分析,人力资源部应该怎么办?
【案例分析】
人力资源部如果按照常规处理,无法出具离职证明,为了规避用工风险,暂时是不会让陈先生报到的,只到他能出示离职证明为止。但是考虑到现实情况,用人部门急需这样一个人才,这个时候再重新招聘时间上肯定也来不及了。
为了能满足目前公司对于人才的需要,同时把风险降到最低,人力资源部可以采取以下两点来应对:
1、首先一定要搞清楚陈先生和原企业到底解除了劳动关系没有,这个很重要。本案例中最大的用工风险就来自于这。怎么弄清楚呢,双管齐下。首先让陈先生自己手写一份说明并签字画押,说明自己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如果有违事实,将承担责任和后果。其次,通过背景调查或猎头渠道的方式去了解陈先生和原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
2、如果上述证明经过了解属实,且原单位也不愿意开具离职证明,人力资源部可以让陈先生到岗,然后帮助陈先生敦促原企业为其开具离职证明。如果实在无法获得离职证明,人力资源部要与陈先生签订一个协议,说明无法出具离职证明的原因,并说明其应承担的责任。
推荐阅读: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