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招聘活动中都免不了要编写招聘简章,但有部分企业认为编写招聘简章只是一个小小的文案工作,应付应付看得过去就行了,不用太过认真,不要小题大做。但是,不要忘了招聘简章是写给应聘者看的,是向他们传递信息的一个重要工具。这个信息内容是否规范,是否得当,是否明了,都可能影响到应聘者对于企业的印象,从而影响最终的招聘效果,因此,企业编写招聘简章一样是马虎不得,要反复进行推敲。
这是一家企业招聘人事专员/助理,在本地论坛上发布的招聘简章,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
不知道朋友们看出它有什么问题没有?
里面最明显的就出现了两个问题,而且与《劳动合同法》是背道而驰。
其一,《劳动合同法》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该企业在招聘简章中不谈劳动合同年限,直接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明显与上述法规不符。
其二,《劳动合同法》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该企业在招聘简章中规定试用期工资只是70%,低于法律的规定。
招聘简章中这两条明显违背了国家劳动法规,但该企业却在简章中规定人事专员的任职资格要熟悉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是不是很有讽刺意味?
除了这两个明显的问题之外,该企业在招聘简章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缺少对于企业基本情况的描述,求职者连你这个企业是干什么的,做什么行业的都不得而知,这样的信息太不透明;
二、录用后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具体。
该企业在招聘简章中出现了这么多的问题,现在人们法律意识很强,对信息的透明度要求比较高,这样的招聘简章只会让人质疑该企业的管理是否规范,从而让求职者是望而却步。
从以上实例,我们进行总结,一份成功的招聘简章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真实具体,简单明了,能够吸引人等特点。
其主要的内容应包括:
第一,企业的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让应聘者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第二,是否经过有关方面批准。一般情况下,发布招聘简章需要首先经过人事部门或相关机构的审批。
第三,应聘的基本条件。这是招聘简章中最重要的要素,条件界定应非常清楚,要能让应聘者很容易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另外,应聘条件应非常合理,条件太高会导致脱离企业的实际,条件太低会增加筛选的工作量和招聘的成本。
第四,录用后的各种待遇。主要包括录用以后的薪酬水平、福利、教育培训、健康保障、休假等内容。待遇的介绍必须真实、客观,否则即使招聘到了合格的人力资源,也无法保证人力资源队伍的稳定。
第五,不能遗漏的事项。主要包括报名的方式,需携带的证件和相关材料,报名的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
最后,再次强调招聘简章虽小可事不小,细节往往决定成败,企业决不能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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